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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方案

政府网站建设方案

政府门户网站是县政府政务公开、为民服务的窗口,是我县对外宣传,扩大知名度,吸引海内外资金、技术和人才的桥梁,是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,是我县信息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,对促进政务公开,改进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改善投资软环境,打造勤政、廉洁、高效的政...

政府网站是县政府政务公开、为民服务的窗口,是我县对外宣传,扩大知名度,吸引海内外资金、技术和人才的桥梁,是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,是我县信息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,对促进政务公开,改进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改善投资软环境,打造勤政、廉洁、高效的政府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为完善政府门户网站,现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

(一)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,及时公布政府重大决策、法律法规、文件等权威信息,促进政务公开;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重点,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,促进依法行政;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,接受公众监督,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。

(二)建设原则

1、合力共建,资源共享。政府门户网站由县信息中心与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共同建设。在网站建设中,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、各单位的积极性,促进我县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。

2、及时准确,公开透明。依法及时与经济调节、市场监管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,确保信息权威、准确、全面,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。

3、强化服务,便民利民。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,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,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、方便的网上服务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建成信息量大、时效性强、互动性好、普及率高,经济、适用、权威、高效的综合性政府门户网站,成为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和便民服务的窗口。

三、工作任务

(一)建立信息公开及审核管理制度,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,确保网站内容准确、全面、及时。

(二)明确政府门户网站运行、维护和管理机制,确保网站安全可*运行。

四、工作分工

**县政府门户网站由县人民政府主办,县信息中心承办,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协办。

(一)内容保障

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共同提供,采取信息报送、网站链接和栏目共建等方式。县政府办负责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、检查工作。

1、信息报送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通过电子邮箱()将拟的信息提交县信息中心供网站选用。网站改版资料必须在4月底前报送完毕(具体任务详见附表),**要闻(含图片新闻)每三天提供一次。其中县地矿局、县农业局、县中小企业局、县手工业联社等单位负责的钨业网、花卉网、食品药品网、轻化工业网等四大特色产业网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全面改版升级,并做好日常的更新维护工作。

2、网站链接。包括主页和栏目链接。将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网站主页和相关栏目链接到县政府门户网站,方便用户查询使用。

3、栏目共建。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,由县信息中心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。

(二)信息

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,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,采取“谁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、县直各单位负责提供。县信息中心对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进行监督和初步审核,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、删除等措施;县委宣传部按照宣传把关要求负责网站上信息的最终审核。

(三)安全保障

1、政府门户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指导,维护单位负责落实,对危害网站安全的事项和行为,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。

2、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县公安局的指导下,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网站安全保障体系建设,确保本单位网站安全可*运行。

(四)运行维护

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由县信息中心负责。

五、具体措施

(一)加强领导。成立由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王芳春同志任组长,县政府办主任朱晓明、县发改委主任郑森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钟余珍任副组长,县财政局、县广电局、县招投标中心、县委宣传报道组、县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协调和处理网站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确保网站建设的顺利进行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县信息中心),办公室主任由县信息中心主任担任,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日常工作。

(二)加强配合。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各部门是一个“前台”与“后台”的关系,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齐心协力抓落实,尤其是县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,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网站建设的顺利进行。各有关部门必须按时收集和提供有关资料,密切配合政府网站建设工作。

(三)广泛宣传。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和推广力度,利用现有的广播、电视等相关的宣传媒体,大力宣传、推广和使用政府网站,提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和应用水平。

(四)强化督查。政府门户网站与《**报》、《**信息》等均属县内宣传媒体,在网站刊登的信息同样可以抵县委、县政府信息刊登任务数。县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上报信息录用情况的统计工作,并及时予以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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